欧洲ATEX电气防爆认证
欧盟的防爆认证指令(ATEX)
1、ATEX制造商指令94/9/EC,包括了机械设备及电气设备,把潜在爆炸危险环境扩展到空气中的粉尘及可燃性气体、可燃性蒸汽与薄雾,该指令通常称为“ATEX95指令”;
2、ATEX用户指令1992/92/EC,即关于改进出于潜在爆炸性环境危险中工人的安全和健康保护zui低要求的指令,称为“ATEX137指令”。
根据ATEX 94/9/EC指令,潜在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分为Ⅰ和Ⅱ两种组别。
①Ⅰ组别设备主要是指煤矿井下用设备;
②Ⅱ组别设备主要是指非煤矿用设备。
ATEX防爆指令中对产品材料也制定了相关规定,如塑料产品的热稳定性、塑料外壳及外壳部件的静电电荷,塑料外壳应设计成为在正常使用、维护和进行清洁的情况下,能避免产生引燃危险的静电电荷的结构。在选择电气绝缘材料时,应考虑其zui小表面绝缘电阻,以防止因裸露的塑料部件碰触带电件而产生的问题。用于爆炸性气体长时间或持续存在的场所的塑料外壳还应有更进一步的限制。
欧盟防爆认证zui常用的标准EN 60079对能够引燃爆炸的温度进行了规定,如工作温度、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引燃温度、zui高工作温度、zui高表面温度等。EN 60079包含了很多产品的认证法规要求,不同的产品适用的标准是不同的。申请商在做AETX防爆认证时,其认证的产品有可能需要同时符合其他指令,如低电压指令、机械指令、电磁兼容指令。